八十一岁老太张女士因未满五年内居住天数被拒返加旅行证申请,上诉遭驳回
标题:81岁中国老太未满五年居住要求申请返加旅行证被拒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81岁高龄老太张女士因未满足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5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居住730天的义务而被拒绝其“返加旅行证”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悉,张女士曾于2014年来到加拿大投靠女儿,但在未能履行《移民法》中关于永久居民在五年内居住要求的538天后,在2022年申请了返加旅行证并被加拿大移民部拒绝。
法庭文件显示,张女士上诉时提供了包括新冠疫情爆发、邮轮旅行计划被耽误以及不愿独自飞回加拿大的理由,但均未能得到法官法拉利(MarkFerrari)的认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指出,自2020年3月起,加拿大永久居民返回加拿大已不再受限;同时,张女士一边不敢乘坐飞机返回,另一边却敢乘坐邮轮前往日本的矛盾行为,被法官认为是不合理的行为表现。
此外,法官对张女士未能提供证据显示其曾与中国航空公司联系询问返加航班信息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指出她完全放弃了返加的打算。在认证疫苗方面,张女士声称无法在中国接种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疫苗,但并未向加拿大政府求助;而现实却是她的女儿家庭对她依赖并不强。
针对张女士称自己离开女儿后难以获得生活保障的问题,法官指出了张女士在女儿移民前就长期居住中国的事实,目前她住在留下来的中国房产内,并得到儿子的照顾,生活稳定。法官认为,张女士缺乏对儿孙最佳利益的直接影响证明,且上诉中存在证据不连贯、可信度低等问题,未能充分展现人道主义同情。
综上所述,移民上诉庭驳回了张女士的上诉请求。法官指出,张女士在回答问题时矛盾、缺乏一致性,降低了对其证词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法官认为张女士未能充分证明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将直接影响其儿孙的最佳利益。
这一案件也提醒了广大永久居民,即便81岁高龄,也要严格遵守加拿大的移民法律要求,否则可能会面临类似的拒绝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