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经纪人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之上的不义之财
加拿大地产经纪人被勒令归还120万利润,因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之上的不义之财
近日,一位名叫胡先生的加拿大房地产经纪人在BC省最高法院接受了审判,最终裁定他需向一位客户钟先生归还他从出售房屋中获得的部分利润。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胡先生在一次交易过程中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客户的利益之上。
胡先生最初代表钟先生试图购买位于South Surrey市的房产,但由于融资和销售现有房屋的问题,最终未能达成交易。在此期间,胡先生与其妻子、陶女士及其丈夫一起前往拉斯维加斯旅行。在旅途中,胡先生向陶女士介绍了这处房产并邀请她共同投资,随后他将客户钟先生的未完成交易信息告知陶女士。
当陶女士对这栋房产表示兴趣时,胡先生通过另一位房地产经纪人促成了她和卖方的交易。最终,陶女士将购房合同转让给了胡先生,胡先生以高于钟先生报价的价格完成了交易并从中获利。
BC省最高法院法官Amy D. Francis裁定,胡先生未履行对客户的信托义务,他隐瞒了与陶女士的交易信息,并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客户之上。法庭认为胡先生的行为 constitutes 不义之财,命令他将出售房产所得的利润归还给钟先生。
法官拒绝对胡先生下达任何惩罚性赔偿令,并指出归还利润的命令足以达到惩罚和威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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