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无需承担已故丈夫欠税
加拿大法院:已故丈夫欠税,寡妇无需承担责任
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日前作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裁决,规定了“配偶”的定义及其在税法中的适用范围。该判决明确指出,婚姻结束时,“配偶”的定义也随之失效,这意味着已故丈夫欠下的税款,寡妇无需承担责任。
此案涉及阿尔伯塔省女子Marlene Enns,其丈夫Peter Enns于2013年去世后,Marlene继承了约10.2万元的退休储蓄计划(RRSP),并将其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四年后,加拿大税务局(CRA)发现Peter在去世时欠下了近15万元所得税,试图按照《所得税法》第160条追讨 Marlene 承担这笔债务。该条款旨在防止加拿大人通过将财产转移给非亲属来逃避税款缴纳,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未经意间让亲人承担其税务债务。
CRA认为,Marlene继承了RRSP作为遗产,即Peter的赠与行为,因此她应该为欠款负责。然而,Marlene 拒绝支付,并提起诉讼。她主张税务局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因为“配偶”的定义并不包括寡妇。
2023年,加拿大税务法庭裁定不利于Marlene,认为即使Peter已经去世, Marlene仍被定义为Peter的“配偶”。但本周二,联邦上诉法院作出相反判决。法官指出,多种法律和词典定义都将“配偶”理解为已婚的人,而婚姻在一方去世时结束。因此,当Peter已去世后,Marlene不再是“配偶”,CRA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债务。法庭还命令CRA支付 Marlene的法律费用。
此案裁决对于加拿大税法的解释具有重要意义,明确解决了关于“配偶”定义的长期争议,尤其是在涉及已故伴侣未缴税款责任的问题上。 该判决为加拿大民众提供了更清晰的税务指导,也保护了已婚者在亡spouse去世后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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