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毁祖坟被判赔精神抚慰金
甘肃村民毁祖坟被判赔2万元精神抚慰金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近日就一宗民间纠纷案宣判,被告张某因平整土地将原告黄某的祖父坟墓毁坏,被判赔偿黄某三兄妹迁坟等费用2万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
据了解,黄某涛去世后葬于天水市秦州区某村张某承包地南侧,事发前多年未见有人祭拜该坟墓。2023年7月8日,张某为平整土地,雇佣他人用挖掘机将坟墓毁坏。2024年清明节,黄某携子女返回老家祭祖,发现祖父的坟墓被毁,经打听确认系张某所为。
面对指责,张某承认事实并表示多年未见有人上坟,以为该坟墓主人没有后人,故在平整耕地时将坟地推平。他同意向黄某兄妹三人道歉,但拒绝赔偿损失。
黄某雇佣人员搜集祖父遗骨后,重新葬在该坟北边山坡上,并于2024年7月将张某起诉至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要求赔偿5万元的遗骨收殓安葬费用及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祖坟是其家族子孙后代进行祭祀、寄托哀思的特殊建筑物,维护祖坟的完好是一种公序良俗,张某的行为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影响了死者近亲属的祭祀,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黄某等三人迁坟等费用2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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