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国人侵权索赔法”:追究跨国侵权行为责任

美国法庭:外国人可因酷刑等国际法违反行为寻求赔偿

华盛顿消息: 美国国会通过的“外国人侵权索赔法”为外国人在遭受跨国侵权时提供了诉诸美国法庭的机会,该法允许外国公民因违反国际法或美国条约的行为,在美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

这项法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最初是为了保护受到攻击的外国外交官和海盗袭击的船员。然而,直到近年才开始被广泛应用于侵犯人权案件中。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教授威廉姆·道奇介绍,“外国人侵权索赔法”的通过是受当时一名法国外交官在费城遭受攻击事件影响,国会希望为外国受害者提供司法途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以本国领导人在任期间违反人权、美国海外公司侵犯人权等指控,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菲拉尔蒂案”:标志性判决

1978年,多利和父亲菲拉尔蒂从巴拉圭逃亡至美国寻求政治庇护。他们的儿子在巴拉圭被警察总长佩纳·伊拉拉用酷刑杀害,菲拉尔蒂父女二人据此以“外国人侵权索赔法”起诉伊拉拉。

尽管最初的法院判决驳回了案件,但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酷刑违反了国际法并判决原告获得1300万美元赔偿。此案成为“外国人侵权索赔法”适用范围的重要案例。

法律发展趋势:

近年来,“外国人侵权索赔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包括种族灭绝罪、违反人类罪、战争罪以及酷刑等都被视为违反国际法。

联合国大会在1984年再次通过禁止酷刑公约,美国国会也在1992年通过“禁止酷刑的受害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该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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