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台湾未参与制宪”引发论战
赖清德“台湾未参与制宪”引发朝野论战
台湾总统赖清德近日在“团结十讲”中提到“1946年所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此话一出,立刻引发激烈朝野论战。在野党批评赖清德的说法背离历史事实,试图切断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历史脐带”。多名学者指出,虽然台湾确实有18名代表参与制宪会议,但该宪法的制定背景与今日台湾的主体地位存在脱节,引发关于宪法正当性及台湾主体性的辩论。
赖清德的言论被认为是借此强化台湾主体的政治讯号。民进党一直强调台湾主体性,而国民党则强调中华民国历史延续性。在野党痛斥赖清德篡改历史、对《中华民国宪法》全面宣战,并指控其祖父连震东正是当年18名台湾制宪代表之一,批评赖清德“把自己的梦境和真实历史混淆在一起”。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表示,“台湾人不应忘记前辈贡献,总统更不应抹煞中华民国历史”。
面对批评声浪不断,总统府澄清赖清德的原意是指当年台湾派出的制宪代表并非由台湾人民普选产生,且对宪法条文讨论并无实质决定权。真正以台湾为修宪主体,是透过后续七次修宪逐步完成的。
法律学者认为,赖清德此番言论可能反映了台湾社会对“台湾作为宪法主体”概念已形成高度共识的现状。但同时也强调,当前更应该关注如何因应当前宪政运作的新挑战,以及探索宪政改革的各种可能性。
历史回顾:
《中华民国宪法》可追溯至1936年发布的“五五宪草”,因战乱而中断制宪进程,直到1946年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制宪国民大会,最终制定出《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正式施行。该宪法最初适用范围涵盖整个中国大陆,后因国共内战迁台,逐渐缩限至台湾、澎湖、金门、马祖。
冷战时期,《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维持宪政,但民主程序形同虚设,长期处于戒严状态下。直到1990年代,随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国会全面改选与1996年首度总统直选,台湾才逐步完成宪法本土化。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台湾政治现状: 台湾目前是一个民主体制国家,实行总统制。执政党为民进党,主张“台独”立场。主要反对党为国民党,主张“九二共识”,认同中华民国与中国大陆为一个国家。
- 两岸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坚持“一中原则”,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承诺在未来实现“统一”。而台湾则主张维持现状,维护自身主权和民主自由。
赖清德的言论引发了关于台湾宪法正当性和台湾主体性的辩论。
1. 台湾主体性: 民进党一直强调台湾的主体性,认为台湾应该拥有自主决定未来命运的权利,包括是否与中国大陆统一。 他们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是由国民政府在大陆制定,不符合当今台湾社会的发展和诉求,因此需要重新检视其合法性。
2. 中华民国历史延续性: 国民党则强调中华民国历史的延续性,认为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并将中华民国宪法视为台湾的法本。 他们批评赖清德篡改历史,试图切断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历史联系。
3. 宪法修订: 台湾已经进行过七次宪法修订,但这些修订主要集中在政治体制和民主程序的完善方面,并没有对《中华民国宪法》本身进行根本性改变。 因此,赖清德提出的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 如何解决台湾与中华民国之间的关系?
- 是否需要制定新的宪法来反映台湾的主体地位?
- 如何在维护台湾主权的同时,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
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赖清德的言论虽然引发了争议,但也为台湾社会提供了反思的机会,促进了对宪法、政治制度和国家身份等议题的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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