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不负责任,家长监护失职致童亡
女童调座椅压死弟弟案:法院驳回家长起诉 强调监护责任至关重要
近日,一场关于车辆安全和监护职责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2岁7个月男童在乘坐商务车时被5岁的姐姐调低的座椅挤压致窒息死亡,悲剧发生后,其父母将车企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计200万元,并指控车辆设计存在缺陷和警示不足。然而,法院最终驳回原告诉请,认为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根据警方调查,当天宗先生驾驶商务车载着妻子、女儿和小儿子外出就医。在等红绿灯时,女儿调低了座椅,导致座椅压到了正在玩手机的弟弟头部,最终孩子因缺氧脑死亡。宗某夫妇认为,车辆座椅调节没有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压力过大存在设计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车企未尽到警示义务。
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家长诉讼请求。法官奚少君指出,判断产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是否存在未达消费者合理期待的不合理危险。案涉车辆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座椅调节是手动操控,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明显设计缺陷。
此外,法院认为,车企在《用户手册》中已明确规定“儿童保护装置”要求使用安全座椅,并警告“未正确安置儿童可能致命”,已尽到了合理的警示义务。
奚少君强调,“警示不能替代监护,法律不认可‘有损害就一定是生产者责任’的逻辑”。本案核心问题在于家长存在多重监护失职:未给两岁多的孩子使用安全座椅,放任五岁孩子自行操作座椅,长时间未关注孩子的动向。这种“监管真空”才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最终判决结果再次提醒我们,每个孩子的成长都离不开法律守护和家庭尽责。父母的观护是孩子身边最可靠的安全气囊,安全座椅是“生命座椅”,监护意识是“防护铠甲”。要从源头上减少因认知不足导致的监护疏漏,让“关爱”与“责任”贯彻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推动形成“幼有所护”的和谐氛围。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家长对车辆安全和产品设计诉求日益增加,但法律界和社会舆论也在探讨如何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生产者责任。 本案判决引发了人们对“监护责任”这一概念的深思。 父母作为孩子第一层的守护者,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而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细微处,更需要在关键时刻做出判断和行动。
以下是一些思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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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与安全认知的界限: 如何平衡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诉求与生产者的技术限制?
- 对于儿童用品而言,设计本身应尽可能具备安全性保障,但家长也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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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责任的边界: 法律如何界定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承担的责任范围?
- 在安全事件发生时,父母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 社会应如何提供更多支持和资源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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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机制的构建: 如何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让家长、车企、法律专家等各方参与到产品安全和儿童保护的讨论中来?
- 加强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最终判决结果提醒我们,每个孩子的成长都离不开法律守护和家庭尽责。父母的观护是孩子身边最可靠的安全气囊,安全座椅是“生命座椅”,监护意识是“防护铠甲”。要从源头上减少因认知不足导致的监护疏漏,让“关爱”与“责任”贯彻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推动形成“幼有所护”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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