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依“煽动罪”拘捕六名声援活动人士

港版国安法下“白色恐怖”蔓延:六名声援民主人士人士被控“煽动罪”

香港4月6日消息—— 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将近两年造成香港“白色恐怖”的肃杀气氛下,香港警方国安处于当日拘捕前工会组织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的前副主席邓建华等六名声援其他被捕民主人士的活动人士,指涉嫌“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引用港英时代指定的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对邓建华、苏逸佳、彭满圆、萧云龙、赵美英和李咏琴进行调查。警方并查抄了这些人的居所。

警方称这些活动人士涉嫌2021年12月到2022年1月期间在不同法院,包括高等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及东区裁判法院,旁听案件聆讯时“故意作出滋扰行为”,“严重影响司法庄严和法庭运作”。

据港媒报道,自2019年下半年爆发大规模反修例的“反送中”民主运动后,数以千计的活动人士和示威者被当局拘捕,引发出大量与这次社会运动有关的所谓“刑事”案件。律政司将大部份案件外判给私人大律师担任代表政府的检控官。报道称,部分外聘大律师在庭内外被一些旁听人士滋扰。

法新社报道说,通常所谓的滋扰法庭是按藐视法庭方面的指控处理,而此次当局却选择作为国家安全犯事处理,启用“煽动”罪。警方在声明中也没有说明这些活动人士的哪些具体行为被认定涉嫌触犯“煽动”。

报道表示,香港法庭的聆讯多数对公众开放旁听,支持民主的活动人士有时会鼓掌或喊几句话鼓励被告。在周三的拘捕行动前,香港的法官主要是批评一下旁听者,警告他们可能触犯藐视法庭条例,但从来无人被拘捕过。

此事件再次引发外界对“港版国安法”实施下的言论自由和民主空间萎缩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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