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父亲欲收回婚前赠款失败
BC父亲欲收回婚前赠款失败:法院支持儿媳称50万为礼物
一位BC省的商人再次败诉于儿子和前儿媳,他试图收回2010年送给他们的50万加元用于购房。 BC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支持儿媳的观点,认为这笔钱是婚前赠与,而非贷款。
阿夫塔尔-辛格-乔哈尔(Avtar,Singh,Johal)于2010年将50万加元赠送给儿子哈文德-辛格-乔哈尔(Harvinder,Singh,Johal)和儿媳苏珊-弗朗西斯-利特尔(Susan,Frances,Little),用于购买位于北温格兰德大道的一套价值130万加元的房屋。但由于这对夫妇于2018年分居,阿夫塔尔声称这笔钱是贷款,并向BC省最高法院起诉他的儿子和前儿媳。
然而,哈文德虽然理论上是被告,但他表示这笔钱是贷款,与父亲的说法一致。而儿媳利特尔则坚持称这笔钱不是贷款,并指阿夫塔尔曾向丰业银行出具了一封用于抵押贷款的赠与信。这对夫妇最终获得了大约45万加元的抵押贷款,在利特尔卖掉她的公寓后,夫妻俩拥有大约75万加元现金。
2023年12月28日,BC省最高法院法官杰奎琳-休斯(Jacqueline,Hughes)支持儿媳利特尔的观点。虽然赠与信在判决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因素。休斯法官指出,“父母为帮助子女获得抵押贷款而准备的赠与信并不能决定父母提供资金的意图”。相反,“我认为,由于资金是与丰业银行的赠与信同时提供的,而且在没有同时文件或相反讨论的情况下,父亲阿夫塔尔对资金性质的沉默,不足以否定该赠与信的明确措辞”。
随后,阿夫塔尔就该判决向省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他被驳回。上诉法官同意休斯法官,“广泛地”审查了证据,并为礼物是有意为之的结论提供了详细的理由。他们认为阿夫塔尔的论点与他在审判中的立场不一致,并且没有证明休斯法官有任何明显的、压倒一切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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